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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目的是要为各位讲述诗人的信条,不过就在我检视自己的时候,才发现我本人的信条其实相当站不住脚。这些信条或许对我而言很受用,不过对别人就不一定了。
事实上,我把所有的诗学理论都当成写诗的工具。我认为信条可以有很多种,就像宗教有很多种,诗人也可以有很多种一样。最后我还会谈到我个人对写诗的好恶,我会从个人的记忆着手,其中不但有当诗人的记忆,也有做读者的记忆。
基本上,我把自己设定为读者。各位都知道,我之开始写作也是误打误撞的;我觉得我读过的东西远比我写出来的东西要来得重要。我们都只阅读我们喜欢的读物——至于写出来的东西就不一定是我们想要写的,而是写得出来的(放在游戏上也是同理,我们能做出来的不一定都是我们想要的,所谓艺术就是这样的东西吧)。
音乐
我想到六十几年前的一个夜晚,那时我待在父亲位于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图书馆里。我望着我的父亲;望着煤气灯火;我的手就摆在书柜上。即使现在已经没有这座图书馆了,我还是记得在哪里可以找到伯顿的《天方夜谭》还有普雷斯科特的《秘鲁征服史》。只要回想起以前在南美洲的这些夜晚,就会看见我的父亲。我现在就可以看到他,也可以听见他的声音,我不了解他说的是什么,不过却可以感受得到。这些话取自于济慈的诗《夜莺颂》。这首是我已经反复讨论好几遍,各位可能也跟我一样,不过我还是要再度讨论这首诗。我想如果我好好讨论这首诗的话,我父亲在天之灵也会感到欣慰的。
你生来就不会死,永生之鸟! 没有辘辘饥肠糟蹋蹂躏; 我今夜听到的歌声唱吟 古代帝王与农夫也同样听得到; 或许同样的这一首歌也 进入了露丝悲伤的心,满怀对家乡的想念, 让她站在异国的玉米田中,泪流满面。
我以为我已经知道所有的字了,我以为我对语言很了解(我们小时候都以为自己懂得很多233),不过这些文字却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很显然,我根本就不懂这首诗。我要如何才能了解,既然这些夜莺生存在当下——而且它们也都只是芸芸众生——为什么它们可以永生不灭呢?我们有一天都会死去,因为我们都生活在过去与未来——因为我们都记得我们尚未出世的某段时间,也都可以预知将会死去的时间。这些诗都是经由这些音乐得来。我以前认为语言是说话的方式,是抱怨的工具,是诉说我们喜怒哀乐的工具等等。不过就在我听到这几行诗的时候(从某方面来说,我从那个时候起就已经开始在听这首诗了),我知道语言也可以是一种音乐,一种热情。因此诗启发了我。
宿命
我想到了一个观念——虽然人的生命是由几千个时刻与日子组成的,这许多的时刻与日子也许都可以缩减为一天的时光:这就是在我们了解自我的时候,在我们面对自我的时候。我认为犹太亲吻耶稣时(如果他真的亲吻了耶稣的话),当下就了解到他已经是个叛徒了,沦为叛徒就是他的宿命,而且他也真的忠于邪恶的宿命。我们都记得《红色英勇勋章》,这个故事的主角就搞不清楚他到底是个英雄还是懦夫。到时间他就自然知道了。当我听到济慈的诗,刹那间就感觉到这真是个很伟大的经验。从那之后我就一直在体会这首诗。也就是从那时开始(为了演说的效果,我想我可能多少有点言过其实),我就把自己当成“文人”(literary)了。
也就是说,很多事情都曾降临过我身上,所有的人也都一样。我在很多事情上都可以找到喜悦——像游泳、写作、看日出日落,或者像谈恋爱等等。不过我的生命重心是文字的存在,在于把文字编织成诗歌的可能性。当然啦,我一开始也只是一个读者。不过我觉得身为读者的喜悦是超乎作者之上的,因为读者不需要体验种种烦恼焦虑:读者只要感受喜悦就好了。当你只是读者的时候,这种喜悦很容易就感受得到(玩家也是如此,玩家是体会不到创作的艰辛的,因为他们只需投入去玩游戏就可以了)。因此,在我要谈论我的文学创作之前,我想先谈谈几本对我很重要的书。我知道我列举的这份名单一定遗漏了很多,所有的名单难免都会有遗珠之憾。事实上,列举名单的风险就是遗漏的部分往往会凸显出来,而且别人也会觉得你很不灵光。
书籍
我刚才提过伯顿的《天方夜谭》,当我提到《天方夜谭》的时候,我指的不是那几大本厚重而又卖弄学问嫌疑的大册子(那些故事相当刻板无疑),我说的是正牌的《天方夜谭》——也就是加朗或许还有爱德华·威廉·莱恩·所翻译的《天方夜谭》。我平日阅读的读物几乎都是英文;我读过的很多书都是英文版的,而且我也相当感激这样特别的际遇。
当我想到《天方夜谭》的时候,我第一件感受到的就是这本书的海阔天空。不过在此同时,虽然书中的内容相当广泛,文笔也相当自由,不过我知道故事情节却只局限于少数几个形态上。比如说,三这个数字就经常出现(三兄弟、三姐妹、三道谜题等等)。这本书也没有角色,或者说是没有平板的角色(大概除了那位沉默的理发师吧)。我们可以在书中找到善人与恶人的典型,奖励与惩罚,魔戒与具有法力的宝物等等。
虽然我们很容易就认为厚重的巨著会带来沉重的压力,不过我却认为,很多书的地位就在于它们的长度(游戏应该也是如此吧,每年各种巨作大作漫天飞舞)。例如说,我们知道《天方夜谭》是一本大部头,书中的故事会源源不断地接下去,这些故事我们可能永远都听不完。我们可能读不完《一千零一夜》里的每一个夜晚,不过这些漫漫长夜的存在会让这本书更有广度。我们可以更深入考究这些故事,也可以随意浏览。而这些冒险故事、魔术师、美丽的三姐妹,以及种种惊奇冒险都会在书中等待我们展开扉页。
这边还有几本书是我要回忆的——例如,《哈克贝里·芬历险记》,这本书是我最早开始阅读的书之一。从那时起,我就已经反复阅读这本书好几次了,还有《苦行记》(这是我搬到加州后最早读的书)和《密西西比河畔的岁月》等书我也读过好几次了。如果要我分析《哈克贝里·芬历险记》,我会这么说,要写出一本好书,或许你只需要秉持一个简单的中心原则就好了:故事的构架中应该要有一些有趣的想象空间才对。在《哈克贝里·芬历险记》这本书里头,我们感受到了黑人,感受到了小男孩,感受到了小木筏,也感受到了密西西比河,以及漫漫长夜——这些故事元素都有助于想象的空间,也都是想象力很容易接受的题材。
我也要谈谈《堂吉诃德》。这是一本我最早从头到尾读完的书之一。我们对自己的了解真的很少,我在阅读《堂吉诃德》的时候,以为我会把书读完是因为这本书的风格很复古,还有就是骑士跟他随从的冒险都很好笑。不过现在我知道我阅读的乐趣在哪里了——我阅读的快感就在于骑士的角色刻画。我现在也不确定我还相不相信这些故事,也不知道还信不信骑士跟随从之间的对话;不过我却相信骑士的角色刻画,也相信这些故事都是塞万提斯想出来的,为的就是要更能够呈现出故事角色的性格。同样的事情也可以在另外一本书找到,我们或许也会把这本书称为经典之作——福尔摩斯与华生的故事。我不知道我还信不信巴斯克维尔猎犬的故事,但我知道我不会被一只漆上发光漆的狗吓到。我确定的是,我相信福尔摩斯先生,也相信他跟华生医生之间独特的友谊。
我们当然都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我认为就长期而言,所有的事情在未来都会发生。所以我们可以先想象出一个堂吉诃德跟桑丘,还有福尔摩斯跟华生都还活着的时间,即使他们的冒险经历都已抹煞殆尽也无所谓。因为,其他语系的人仍会再接再厉地开发出适合这些角色的故事——这些故事会像镜子一般反映出角色性格。就我所知,这种事情很有可能发生。
作家
现在我要跳过一段时间,直接讨论我在日内瓦的岁月。我那时是个郁郁寡欢的年轻人,我觉得年轻人好像特别喜欢这种强说愁的感觉;他们几乎是竭尽所能地让自己愁眉不展,而他们通常也能得逞(233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然后我就发现了一位作家,毫无疑问地,这种作家是个非常快乐的人。我应该是到了一九一六年的时候才读到沃尔特·惠特曼的诗,然后才觉得我那时的郁郁寡欢很可耻。因为我还会刻意阅读陀思妥耶夫斯基来让自己更闷闷不乐。我后来反复阅读惠特曼的诗集好几次,也读过他的传记,我在想,或许当惠特曼自己读到他的《草叶集》的时候,还可能会这样自言自语:“喔!真希望我是沃尔特·惠特曼,自成一个宇宙,这个曼哈顿的好男儿!”毋庸置疑,他的确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毫无疑问,他从自己身上发展出“沃尔特·惠特曼”的风格——这是一种奇妙之至的投射。
在此同时,我也发现了一位非常不同凡响的作家。我发现了托马斯·卡莱尔——我也被他的文采所折服。我读过他的《衣裳哲学》(Sartor Resartus),也还记得好几页的内容:我就是因为卡莱尔的缘故才开始学德文的。我还记得我买过海涅写的《浪漫歌集》(Lyrisches Intermezzo)。还有一本德英字典,一段时日之后,我发现我已经可以抛开字典,然后开始阅读他描写的夜莺,他描写的明月,他的松树,他的爱,以及其他种种。
不过我那时真正想要的,还有我没发觉到的其实是德国精神(Germanism)的概念。我觉得,这种想法其实并不是德国人自己想出来的,而是由一位罗马绅士塔西佗(他的塔西佗陷阱如今很应景)想出来的。在卡莱尔的引导下,我认为我可以在德国文字中找到这种德国精神。我发掘到的还有很多别的东西;我很感谢卡莱尔,因为经由他我才会接触到叔本华,才会读到荷尔德林(Hölderlin),莱辛(Lessing)等人。不过我的想法——我认为人不见得都要是知识分子,不过都要能够英勇尽忠,也要抱着男子气概来迎接宿命的挑战——比方说,我就没有在《尼伯龙根之歌》里头找到这样子的想法。这一切对我而言似乎都太过浪漫了。我要在好几年后,在挪威人的英雄传奇以及研读古英文的时候才找得到这样的感觉。
最后我终于知道我年轻时在寻寻觅觅些什么了。我在古英文里找到了粗犷的语言,不过这种语言的粗犷却带来了一定的美感,也带来了深刻的感受(即使这种感受说不上真正的深入)。我认为,能在诗歌当中有所感触也就够了。如果这种感触冲着你而来,这样的感觉也就够了。因为我喜欢阅读比喻,所以才开始研读古英文。我在卢贡内斯的书中读到,比喻是文学作品最根本的成分,我也接受了这样的言论。卢贡内斯说,所有的文字在一开始的时候都是比喻。这种说法没错,不过如果能够知道大部分的词汇,你也要忘记这些文字也都是比喻的事实,这么说也没错。例如,如果我说,“风格应该要朴素”。那么我不认为我们应该需要知道“风格”(style, stylus)的字源有“笔”的意思,而“朴素”(plain)的意思正好是“平坦”(flat)。因为如果这样思考的话,是永远也无法理解我这句话的。
请原谅我又要再次回忆起我的孩童岁月了,我又想起了那时候让我惊为天人的作家。我在想到底有没有人注意过,其实爱伦·坡跟王尔德都是相当适合儿童的作家。至少,爱伦·坡的小说在我小时候就印象深刻,一直到现在,每次几乎只要我重读这些作品,他的文笔风格还是让我为之赞叹。事实上,我想我很清楚为什么爱默生会说埃德加·爱伦··坡的文笔“铿锵有力”(jingle)了。我认为这些构成适合儿童阅读的条件还可以套用到其他作家上。在有些例子里,这样的陈述并不尽公正——比如说像斯蒂文森,或吉卜林的作品都是;尽管他们写作的对象是大人,也考虑到小孩子。不过也有一些作家是年轻时必读的作家,因为如果你到了发苍苍而视茫茫的年纪才来读这些书的时候,这些书可能就不那么有趣了。我这样说可能有点亵渎,如果我们想要享受波德莱尔或爱伦·坡的作品,我们就一定要年轻才能得到。上了年纪才来读这些书的话就很难了。到了那时我们就要忍受很多事情,那时我们就会考量历史背景等种种考量。
隐喻
至于隐喻嘛,我现在要再附加一点,我现在认为隐喻远远比起我想象中还要来得复杂多了。隐喻不只是单纯地把某件事比喻成另一件事而已——不是说说“月亮像……”这样就行了。没那么简单——隐喻可以用更为精致的方式来处理。想想罗伯特·弗罗斯特吧!你当然还记得这一段话:
不过我还有未了的承诺要实现, 在我入睡之前还有几里路要赶, 在我入睡之前还有几里路要赶。
如果我们单单拿最后这两行来看,第一行诗——“在我入睡之前还有几里路要赶”——这是一句陈述:诗人想到的,是好几里的路程还有睡眠。不过,就在他重复这句话的时候,“在我入睡前还有好几里路要赶”,这句话就变成一句隐喻了;因为“路程”代表的是“好几天”、“好几年”,甚至是好长好长的一段时间,而“睡眠”更是会让人跟“死亡”联想在一块儿。或许我点出这一点无助于各位的理解。或许这首诗的乐趣并不在于把“路程”解释为“时光”,也不在于把“睡眠”解释成“死亡”,而在于感受字里行间的隐约暗示。
同样的情形我们也可以在弗罗斯特的另一首杰作中找到。《与深夜邂逅》(Acquainted with the Night)的一开头,“我是与深夜邂逅的人”(I have been one acquainted with the night),这句话的意思可能真的是字面意思。
天上高挂的发亮的时钟, 告诉我们时间虽不正确也没错。 我与深夜邂逅。
这样我们就会把夜晚联想成邪恶的意象——我想,这大概会是个欲火焚身的夜晚吧!
我刚刚谈过堂吉诃德,也讲过福尔摩斯;我说过要相信故事的角色,而不是相信冒险故事,更别轻信小说家嘴里说的话。我们现在可能会想,有没有可能找到一本完全相反的例子,一本我们不相信故事角色,却相信故事情节的书?我这里又想到了另外一本令我颇为惊讶的书:麦尔维尔的《白鲸》。我不确定我是否相信亚哈船长这个角色,也不太确定我是否相信他跟白鲸之间的深仇大恨;我其实并没有把这两个角色拆开来看。不过我还是很相信这些故事的——也就是说,就寓言的层次而言,我是相信这个故事的(不过我也不确定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寓言——或许是个对抗邪恶的寓言,是描述用不正当方式来对抗邪恶的寓言)。我在想,会不会有这样的书刚好谈到这样的问题。在《天路历程》一书中,我认为我是既相信寓言,也相信故事角色的,这一点我们就应该好好研究研究了。
错误
记得诺克斯替教徒说过,唯一能够免于犯罪的方法就是去犯罪,因为从此以后你就会改过向善了。在文字的领域里,这种说法是完全正确的。如果在我写完了十五册让人受不了的书之后,发现这些书里头还有四、五页篇幅是可以接受的话,我还是会很高兴的。而我不但要付出多年的努力,更要经历磨练与犯错的过程。我想我是不至于犯完所有可能会犯的过错吧——因为错误是数也数不尽的——不过我犯过的过错还真的不少。
例如说,跟很多年轻作家一样,我也曾以为自由诗体(free verse)会比格律工整的诗要来得好写。不过我现在可以相当肯定地说,自由诗体比格律工整的古诗远远来得难写(我也这么认为,自由诗太自由了,很容易搞砸)。而我的证据就是——如果这需要什么证据的话——文字的滥觞都是从诗歌开始的。我大概会这么解释,一旦格律订定之后——不管是哪种格律,是押尾韵、押母韵、押头韵,或是采用长音节、短音节等等格律都好——你只要重复遵循这些格律就好了。如果你想写散文的话(当然啦,散文诞生于诗歌之后),那么你就需要像斯蒂文森说过的,一种比较精致的风格。因为读者的耳朵总会期待听到一些东西,不过却往往得不到他们期待的效果。因此,作家就必须再加入一些东西;而这些后来附加上去的东西总是多少会有失败的尝试,不过也会有令人满意的结果。因此除非你有沃尔特·惠特曼或是卡尔·桑德堡的天赋,要不自由诗体的难度总是比较高的。我现在几乎已经是行将就木了,不过我至少发现押韵工整的古体诗还比较好写。另外一项会让押韵诗比较好写的原因,就在于你一旦写了一行诗,一旦你决定要认真展开这首诗,你自然就会限定自己要追随这句话的韵脚。而既然韵脚可以选择的字多到数不完,这样一来这首诗也就比较好写了。
当然啦,重要的地方其实还是格律韵脚背后的事。跟所有的年轻作家一样——我也曾经自欺欺人。我一开始的想法是大错特错的,我那时读过卡莱尔与惠特曼的作品之后,就断定卡莱尔的散文还有惠特曼的诗歌,已经是唯一可能的写作模式了。不过那时却没有注意到一项事实——这两个风格绝对相反的人,都已经臻于写作散文诗歌的完美境界了。
在我开始动笔之后,我常常会告诉自己的想法有多么肤浅——如果有人看透这些想法的话,他们一定会鄙视我的。因此,我就开始自我伪装。一开始,我试着想成为十七世纪的西班牙作家,也觉得自己在拉丁文方面有一定的修为。不过我懂的拉丁文其实还只是皮毛而已。我现在已经不会觉得自己还是十七世纪的西班牙作家了,而我梦想成为西班牙文坛的托布斯·布朗爵士的尝试也彻底失败。或许那时写下的诗还有几首听起来不错的。当然了,我那时的观念是想要拼凑出一些绚丽的词藻。现在我认为一昧地追求绚丽其实是错的,因为这些华丽的词藻其实是虚荣的象征。如果读者觉得你在道德上有所缺陷,那么他们也就没有理由还要崇拜你,或是忍受你了。
接着我又犯了一个很常见的过错。我那时几乎是尽其所能地——我真的是用尽所有方法——想成为一位符合当代趋势的作家。歌德有一本叫做《威廉·迈斯特的学习时代》的书里头有个角色说过:“好吧,你想怎么评论我就怎么说吧,不过没有人能够否定我是一个跟得上时代的人。”歌德小说中这个荒谬之至的角色,跟想尽办法想追逐当代流行的我,其实半斤八两。我们都已经是当代作家了;我们干吗还要动脑筋想跟随当代流行。具不具备当代性跟主题取材或是文笔风格完全是两码子事。
如果你读过瓦尔特·司各特爵士的《艾凡赫》,或是(这个例子是比较另类一点)福楼拜的《萨朗波》,你都可以看出来这些作品是在哪个年代完成。虽然福楼拜宣称《萨朗波》是一本“迦太基的故事”(roman cartaginois),不过任何一位称职的读者读过这本书的第一页之后都会发现,这本书其实并不是在迦太基写的,而是一位十九世纪的法国知识分子写的。至于《艾凡赫》,我们不会被故事里头的城堡、骑士以及撒克逊的养猪人所欺骗。我们在阅读这些书的时候,我们会一直以为我们在阅读一位十八或十九世纪的作家。
除此之外,我们是当代人的原因也很简单,因为我们都活在当代。从来都没有人发现过从前时代的生活艺术,即使是具有未来前瞻性的人也未必能够发现未来世界的奥秘。不管我们要不要成为当代人,我们都已经是当代人了。或许就连我批判现代性的举动其实也都是现代性的一种(确实如此,传统社会没有批判这个东西)。
领悟
我在写故事的时候,都是尽力而为的。我会在文章风格上下很大的功夫,有时候这些故事还隐藏在许多的层次节理之一。比如说,我想过一个很棒的故事情节;也因此写下了《不朽》这个故事。故事背后的观念——这些点子对任何一位读过这故事的人都可能会是一个惊喜——就是说,如果有人真的不朽的话,那么时间一久(当然这段时间真的会很久),他应该已经说过所有的话,做过所有的事,也写过所有该写的东西了。我就以荷马为例来说明吧,假设有的有这么一个人,而且他也已经完成了《伊利亚特》,然后荷马还会继续活下去,而他也会与时俱进随着时代改变。当然最后他会忘光他的希腊文,而且时间一久,他也会忘记他曾经是荷马。终究会有一天,我们不只会把蒲柏翻译荷马的作品当作一部艺术杰作(当然事实上也是如此),而且也会认为这部翻译作品还相当忠于原著呢。荷马会忘记自己就是荷马的原因,就隐藏在我为故事编织的许多复杂结构中。事实上,就在我几年前重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这本书写的其实是人类的大彻大悟,而且我也必须要回到我原先的计划,如果我能够只因单纯写下这本书而感到心满意足,而不要刻意加上许多华丽的词藻以及许多怪异的形容词或比喻的话,这本书会是一本佳作的。(人的一生有两个重要的时刻,一个是出生,另一个就是明白为何而生,而在我看来,我们为冠军而生!——泰伦卢,但不知道这句话最早是谁说的……)
如何解读博尔赫斯的小说《永生》背后的众多典故?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7312442
我知道我领悟到的还不是什么大智慧,或许这只是一点小领悟而已。我是把自己当成一位作家的。而身为一位作家对我究竟有什么意义呢?这个身份对我而言很简单,就是要忠于我的想象。我在写东西的时候,不愿只是忠于外表的真相(这样的事实不过是一连串境遇事件的组合而已),而是应该忠于一些更为深层的东西。我会写一些故事,而我会写下这些东西的原因是我相信这些故事——这不是相不相信历史事件真伪的层次而已,而是像有人相信一个梦想或是理念那样的层次。
我在想我们会不会被我很重视的的一个研究误导了:也就是我在文学史上的研究。我在想我们是不是对历史太不够敏感了吧(我希望我这么说不是亵渎)。对文学史的敏锐——关于这一点,其实任何一种艺术形式都一样——都是一种不信任,也都是一种质疑。如果我这么说,华兹华斯以及魏尔伦都是十九世纪相当优秀的诗人,那么我就很可能落入陷阱,认为岁月多少摧毁了他们,而他们如今已不像以前那么的优秀了。我认为古老的想法——也就是说我们在认定完美的艺术作品的时候,可以完全不考虑时间的因素——这种说法其实才是比较勇敢的说法。
我读过几本讨论印度哲学史的书。这些书的作者(不管是英国人、德国人、法国人或是美国人都一样),总是对于印度人完全不具有历史观百思不解——印度人把所有哲学家都当成当代的思想家。他们用当代哲学研究的术语来翻译古老哲学家的作品。这种尝试其实是很勇敢的。这种情形也解释了我们要相信哲学、相信诗歌——也就是说,过去是美的事物也可以一直延续它的美。
虽然我觉得我在这样说的时候是很没有历史观的(因为文字的意思以及言外之意当然都会改变),不过我还是认为会有这种超越时空的诗句的——比如说,维吉尔写过“他们穿越寥无人烟的暗夜”(我不记得我有没有查证过这行诗——我的拉丁文很烂的),或是有位古英文诗人写过的“白雪自北方飘落……”,或是莎翁说过的,“你是音乐,为什么悲哀地听音乐?/甜蜜不忌甜蜜,欢笑爱欢笑”。——我们在读到这样的诗句的时候其实已经超越时空了。我认为美是永恒的;而这当然也就是济慈在写下“美丽的事物是恒久的喜悦……”他所念兹在兹的。我们都能接受这行诗,不过我们是把这行诗当成一种标准的说词,当成是一种公式来看待的。有时候我真的很勇敢地怀抱希望,希望这种说法能够成真——尽管作家的写作时间不同,也都身处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历史事件与时代背景中,不过永恒的美多少总是可以达成的。
当我在写作的时候,我会试着忠于自己的梦想,而尽量别局限在背景环境中。当然,在我的故事当中也有真实的事件(而且总是有人告诉我应该把这些事情讲清楚),不过我总认为,有些事情永远都该掺杂一些不实的成分才好,把事件一五一十地说出来还有什么成就可言呢?即使我们觉得这些事情不甚重要,我们多少也都要做点改变;如果我们不这么做的话,那么我们就不把自己当成艺术家看待了,而是把自己当成记者或历史学家了。不过我也认为所有真正的历史学家也都跟小说家一样有想象力。比如说我们在阅读吉本作品的时候,从中获得的喜悦也不下于我们阅读一本伟大的小说。毕竟,历史学家对于他研究的人物知道的也不多,他们也得想象历史背景吧!(考古同样需要想象力啊)就某种程度而言,像是罗马帝国的兴衰这些故事,他们都必须要当成是自己创作出来的。只不过他把这些历史创造得太棒了,我也就不会接受其他任何对历史的解释了。
如果要我对作家提出建言的话(不过我不认为他们会需要我的建议,因为每个人都要去发掘出属于自己的东西),我只会这么说:我会要求他们尽可能地不要矫饰自己的作品。我不认为矫揉造作的修补会对文章带来什么好处。时间一到,我们就会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了——那时你会听到你真实的声音,还有你自己的旋律。同时我也不认为小幅度的校订修正会有什么用。
我在写作的时候是不会考虑到读者的(因为读者不过是个想象的角色),我也不会考虑到我自己(或许这是因为我也不过是另一个想象的角色罢了),我想的是我要尽力传达我的心声,而且尽量不要搞砸了。我年轻的时候相信表现(expression)这一套,我也读过克罗齐,不过阅读克罗齐的书对我没用。我要的是把所有的事情表达出来。比如,如果我需要落日的话,我就要找到一个能够准确描写落日的词汇——或者是要找到一个最令人惊叹的比喻。不过我现在做出了结论(而这种理论听起来可能会有点感伤),我再也不相信表现这一套说法了:我只相信暗示。毕竟,文字为何物呢?文字是共同记忆的符号。如果我用了一个字,那么你应该会对这个字代表的意思有点体验。如果没有的话,那么这个字对你而言就没有意义了(例如赤道的居民不知道什么是雪或冰),我认为当作家的只能暗示,要让读者自己去想象。如果读者反应够快的话,他们会对我们仅仅点出带过感到满意的。
这就牵连到效率的问题了——在我个人的例子里,这也牵连到怠惰。有人问过我,为什么我没写过长篇小说。当然,懒惰会是我的第一个理由。不过我还有另外一个理由。每次我读长篇小说的时候总会觉得很累。长篇小说需要铺陈;就我所知,我认为铺陈也是长篇小说不可或缺的条件。不过有很多短篇小说我却可以一读再读。我发现在短篇小说里头,像是在亨利·詹姆斯或是鲁德亚德·吉卜林的短篇小说,你能够得到的深度跟长篇小说是一样的,甚至短篇小说读起来还更有趣呢。
我想这就是我的信条了吧!在我决定要以“诗人的信条”作为演讲的时候,我那个时候很老实地认为,一旦我讲完了这五场演讲之后,我一定会在过程中发展出一些信条来的。不过我现在认为,应该要向各位说,除了我跟各位分享过的一些建议与误解之外,我并没有特定的信条。
我在写东西的时候,我会尽可能地别去了解这些东西。我不认为智能才情跟作家的作品有什么关联。我认为当代文学的罪过就是自我意识太重了。比方说,我觉得法国文学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文学之一(我不认为有人可以怀疑这种说法)。不过却都觉得,法国作家的自我意识普遍都太过鲜明了。法国作家通常都会先界定自我,然后才会开始了解到他想要写些什么。他可能会说:(我举个例子)为什么天主教徒会出生在这种地方呢?为什么他会是个社会主义者?写下来,或者是说,为什么我要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为背景呢?我不相信世界上已经有很多人动脑筋想过这个虚幻的问题了。
我在写作的时候(我本人当然不是一个很客观的例子,我不过是要提出一些警省而已),我会试着把自己忘掉。我会忘掉我个人的成长环境。我就曾经试过,我不会把自己当作“南美洲的作家”,我只不过是想要试着传达我的梦想而已。如果这个梦想不是那么绮丽的话(我个人的情况通常都是如此),我也不会想要美化我的梦想,或者是想要了解它。也许我做得不错吧,因为每次我读到评论我的论著的时候——做这种事情的好像有很多人喔——我常常会吓一跳,我也很感谢这些人。因为他们总是能够从我信步所至写出来的东西,找出一些相当深沉的意义。我当然很感谢这些人,因为我认为写作不过是一件分工合作的工作而已。也就是说,读者也要做好他分内的工作:他们要让作品更丰富。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演讲上。
结语
你以后可能会回想起你曾经听过这场精彩的演讲。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要恭喜你。因为你毕竟是跟我一起合作完成这场演讲的。如果没有你的参与,这场演讲也不会如此精彩,更别说能让人受得了了。我希望各位在今晚也都与我通力合作。既然今晚的讲座跟前几晚的不一样,我也要来谈我自己。
我在六个月前来到了美国(我要引用威尔斯这本名著的标题),在我的国家里,我事实上是一个“隐形人”(the invisible Man)。在这里,多少有人看得到我。在这里,有人读我的书——他们真是研读过很多我的书,有些他们反复深究的作品我甚至都已经忘光了。他们问我,为什么某某某在答词之前保持沉默。这时我就开始想这个某某某到底是谁,他为什么要保持缄默,他又回答了些什么呢?我迟疑了一会儿才回答他们。我告诉他们,这个某某某之所以在回答问题之前会先沉默,是因为我们在回答问题之前,通常也都会先保持沉默。不过这些事情总会让我感到很快乐。我想如果你们崇拜我的作品的话(我很怀疑你们会不会),那你们就错了。不过我却把这份崇拜当成是一份慷慨的失误。我觉得我们总是要试着去相信一些事情,即使这些事情后来让你很失望也无所谓。
如果我现在是在开玩笑的话,我会这么做的原因是因为我心里头有这样的想法。我开玩笑是因为我真的感受到这些想法对我的意义。我知道应该回顾一下我今晚说了些什么。我会想:我为什么我没说到应该说的事情呢?为什么我没谈到这几个月以来在美国的感想——还有这些认识以及不认识的朋友对我的意义呢?不过,我想我的这些感受多少也都传达到各位身上了。
我被要求一定要谈论一些我写的诗:所以我来谈谈一首我写的十四行诗,是一首谈论斯宾诺莎(Spinoza)的诗。在座有很多位可能不懂西班牙文,不过这刚好可以让这首诗更美好。就像我说过的,意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诗中的音律,还有谈论事情的方式。即使诗中没有音乐,你们或许也都还能感受得到。要不然,既然我知道在座的各位都如此大方,那么你们就为我创造出一些音乐吧!
斯宾诺莎 博尔赫斯 一次又一次地擦拭镜片。 这个逝去的午后是恐惧、 是冷峻,所有的午后也都是这般。 这双手以及风信子蓝的空气 在犹太社区边缘发白 对这个寂寞的人而言仿佛都不存在 他召唤出一个一目了然的迷寨, 他并不为虚名所惑——这不过反射在 另一面镜子的梦境——或是少女腼腆的爱意。 他完全不受比喻与神话的困惑,碾碎了 一块顽强的水晶:这是引领他的广大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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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终于做完这个笔记了,嗯……这本小小的诗艺我来来回回起码看了好几遍了吧。可如果我你问我是否从中学到了什么,我只能说——我并没有学到什么,除了“写作真的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这句废话。原本我也对写作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看多几本写作指导的书,再模仿模仿喜欢的作家的笔调,大概就能写出一篇还算可以的故事了吧。可真当你拿起笔的时候,你还是会迷茫,会不安,会焦虑,会觉得自己笔下的那团东西就是一坨xxxx,前一秒觉得自己写下了一个绝佳的情节,下一秒就弃如敝履觉得这什么也不是,再也不想看第二眼,真的,别说修改,我连自己读第二遍的欲望都没有。可你还是要硬着头皮继续写,哪怕那真的是一坨xxxx,因为你只是不想这样就此罢休。那些大作家的作品自然值得妒忌,但你只能写下你所能写作的东西,并尽可能完善它,祈祷它变得更好。
也许,每一个作家(不管他写下多么惊人的作品)都是这么想的吧,我就没见过有人说“写作再容易不过了,我随随便便就能写出一篇佳作”。倘若遇见这样的人,我觉得还是远远躲开为好。
最后,让我博尔赫斯的一句话结尾(我并不确定他是否真的讲过这句话)——
“只有二流作家才关心作品的成败”
--------------------2020的补充-----------------------------------------------
其实很久之前就做完笔记了,现在才搬运过来。如今回看,好像感觉已没当时那么触动,可……却感觉很亲切,仿佛好久没出门的我突然感受到阳光与清风一般,唤起了曾经熟悉,现又遗忘的某种事物——虽然我也说不上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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