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特·佩特说过,所有的艺术都渴望达到音乐的境界。很明显,这是因为在音乐中,形式(form)与内容(substance)是无法断然一分为二的(虽然我也不太懂,但我想我们所听到的音乐,既是内容、又是形式)。旋律,或者任何一段音乐,都是一种声音与停顿的组合形式,是在一段时间内展开的演奏,而我也不认为这种形式可以被拆开。旋律单单是形式罢了,然而情感却可以在旋律中油然跃升,也可以在旋律中被唤起。汉斯立克也这么说过,音乐是我们能够使用的语言,我们能够了解的语言,却是我们无法翻译的。
诗歌的双重特性
在文字里尤其是诗的范畴中,这种情形就正好相反了。我们可以把《红字》(The Scarlet Letter)的故事情节讲给没有读过这个故事的朋友,我想甚至还可以把叶芝的《莉妲与天鹅》(Leda and the Swan)这首十四行诗的形式、构架还有剧情讲出来。所以我们也很容易陷入把诗歌当成是混种艺术的思维中,把诗歌当成一种大杂烩(那游戏呢,也算大杂烩吗233)。
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也提过诗歌作品的这种双重特性。他说,就某方面来说,诗歌反而比较接近凡夫俗子及市井小民(传统游戏也如此,而电子游戏则相反,想想是不是这样),因为诗歌的题材就是文字,而这些文字也就是日常生活中的对话题材(所以艺术源于生活,平时多听听老百姓聊天,说不定一首诗就诞生了)。文字在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都用得到,它也是诗人创作的素材,如同声音是音乐家创作的素材一样。斯蒂文森认为文字只不过是阻碍,是权宜之计。然后他才表达对诗人的赞叹,因为诗人得以把这些僵硬符号用来传达日常生活的琐事,或是把抽象的思考归纳为一些模式,他将之称为“网络”(the web)。如果我们接受斯蒂文森的说词,就产生了一种诗学理论——文学作品所使用文字的意涵将超越原先预期的使用目的。他说,文字的功用就是针对日常生活的送往迎来而来的,只不过诗人多少让这些文字变成魔术。我认为我是同意斯蒂文森的(纳博科夫也表示赞同)。
不过,我也觉得他可能是错的。我们都知道,孤独而有骨气的挪威人会经由他们的挽歌传达出他们的孤独、他们的勇气、他们的忠诚,以及他们对大海与战争萧瑟凄凉的感受。写下挽歌的人好像穿越了好几个世纪的隔阂,跟我们是如此的亲近——我们知道,如果他们能够像理解散文那样地理解出一些体悟的话,反而很难把这些想法付诸文字。阿尔弗雷德大帝的例子就是如此,他的文笔很直接;这当然便于达成他的目的,不过却无法激起太多深刻的感触,就只是告诉我们一些故事而已——可能有趣,可能无聊,不过就只能这样子了;而同时期的诗人创作的诗歌至今仍然动人心弦,在今日还相当活跃。
文字的起源
如果我们重新追溯这个历史大争论,我们会发现文字并不是经由抽象的思考而诞生,而是经由具体的事物而生——我认为“具体”(concrete)在这边的意思跟这个例子里的“诗意”(poetic)是同样的。我们来讨论一下像“恐怖”(dreary)这个字吧:“恐怖”有“血腥”(bloodstained)的意思。同样的,“高兴”(glad)这个字眼意味着“精练优雅”(polished),而“威胁”(threat)的意思是“一群威胁的群众”(a threatening crowd)。这些现在是抽象的字眼,在当初也都有过很鲜明的意涵。
我们再来讨论其他的例子。就拿“雷鸣”(thunder)这个字来说,再回头看看桑诺神(Thunor)吧,他是撒克逊版本的挪威托尔神(我想现在大家不会对他陌生)。“Thor”这个字代表了雷鸣与天神;如果我们询问与亨吉思特(有谁知道这位老兄是谁……)一同到英国的弟兄们,这个字到底是指天上的隆隆声响,还是指愤怒的天神,我不觉得他们会精明到能够清楚地辨别其中的差异。我觉得这个字同时蕴含了这两个意思,不会单单倾向其中一个解释。我觉得他们在说出“雷鸣”这个字的时候,也同时感受到天边传来的低沉雷鸣,看到了闪电,也想到了天神。这些字像是魔术附身一样,他们不会有确定而明显的意思。
职是之故,当我们谈到诗歌的时候,我们或许会说诗歌并不像斯蒂文森所说的那样——诗歌并没有尝试把几个有逻辑意义的符号摆在一起,然后再赋予这些词汇魔力。相反的,诗歌把文字带回了最初始的起源(对我而言,后者比前者难多了……)。记得怀特海就这么说过,在许许多多的谬误中,有种误认完美字典存在的谬误——也就是认为每一种感官感受,每一句陈述以及每一种抽象的思考,都可以在字典中找到一个对应的对象以及确切的符号表征(如果真的有,世界可装不下它吧)。而事实上,不同的语言就是不同的语言,这会让我们怀疑这种情况是否真的存在(艾柯似乎也讨论过这个问题)。
例如,在英文里头(或者说是苏格兰文吧!)有像是“奇异”(eerie)以及“恐怖”(uncanny)这样的字眼。这几个字在其他语言中是找不到的(嗯,好吧,德文里头算是有“恐怖”[unheimlich]这个字吧!)。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说其他语言的人并不需要这几个词汇——我想一个国家的人民只会发展他们需要的文字吧!(生活在赤道上的民族语言中有「雪」一词吗?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75975844)这一点是切斯特顿观察到的(我想是在他那本讨论瓦茨的书里头讲到的)。也就是我们可以推论,语言并不像是词典告诉我们的那样,也不是学术界与哲学家的产物。相反的,语言是历经时间的考验,经过一段相当冗长的时间酝酿的,是农夫、渔民、猎人、骑士等人所演进出来的。语言不是从图书馆里头产生的;而是从乡野故里、汪汪大海、涓涓河流、漫漫长夜、从黎明破晓中演进的(所以待在象牙塔里是写不好东西的,博尔赫斯算是个半个例外吧)。
因此,我们可以得知一个语言的真相:从某方面来看,文字就像是变魔术那样地诞生了(对我说,我觉得这很明显),或者在过去有段时间里“光线”(light)这个字有光线闪烁的意思,而“夜晚”(night)这个字有黑暗的意思,我们或许可以臆测这个字最初代表的就是夜晚本身——代表着黑暗、威胁,也代表了闪亮的星星。然后,经过漫长的一段时间,“夜晚”这个字才衍生出抽象的意思——也就是在乌鸦代表的黄昏,与白鸽代表的破晓,也就是白天,这两者之间的这一段时间(希伯来人就是这么说的)。
诗的意义
既然说到了希伯来人,我们再增加一个犹太神秘主义与犹太神秘哲学喀巴拉的案例。对犹太人而言,文字明显隐藏一种神秘的魔力。这也就是护身符(突然想起某个游戏里面的本尼熊护身符)、驱病符箓背后的故事——这些故事在《一千零一夜》里头都有提过(我不由想起茅山道士与《聊斋志异》)。旧约《圣经》第一章就曾提过:“上帝命令,‘要有光(Fiat lux)。’光就出现。”(这里顺便推荐一下阿西莫夫的短篇小说《最后的问题》)所以对他们而言,“光线”这个字很明显就蕴藏了一些力量,这个力量足够可以照亮世界,滋养新生命,也能产生光线。我曾经试着思考这个有关思考与意义的问题(这个问题很明显是我解决不了的)。我们稍早之前谈过,在音乐里头,声音、形式与内容都无法分割——事实上,他们都是同样的东西。也因此很可能会有人这么推论,同样的事情诗歌也会发生(我相信游戏也会发生)。
我们现在就来看看两位大诗人的作品。第一段诗取自伟大的爱尔兰诗人叶芝的一首短诗:“肉体上的老朽是智慧;在年轻的时候,/我们彼此热爱着,却是如此的无知。”当中的第一句话当然可以用反讽的角度来诠释。叶芝很清楚,我们可能在肉体老化的时候却还没有成就任何智慧。我认为智慧比起爱还来得重要;而爱又比起纯粹的快乐更重要(我不太同意,你呢)。快乐有时候是很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还要列举一首乔治·梅瑞狄斯的诗作:“在壁炉的火焰熄灭之前,/让我们找寻它们跟星星之间的关联吧。”从表面上看,这一句话是错的(你觉得呢?)。有人这么认为,我们唯有在历经肉体欲望才会对哲学感到兴趣——或是说肉体欲望经历了我们之后——这样的说法,我想是错的。我们也知道很多年轻热情的哲学家:贝克莱、斯宾诺沙、还有叔本华(是不是他们都没结婚啊……)。不过,重要的是,这两首诗的这两个片段——“肉体上的老朽是智慧;在年轻的时候,/我们彼此热爱着,却是如此的无知”以及“让我们找寻它们跟星星之间的关联吧”——从抽象角度来看,这两段诗的意思几乎相同。不过它们所带动的感受却很不一样。当我们被告知——或是我现在就告诉你——这两件事其实是一样的,你们会发自本能地马上感觉到:这两首诗没什么关系,而这两首诗也真的很不一样。
诗的美感
我经常怀疑,究竟诗的意义是不是附加上去的?我相信,我们是先感受到诗的美感,而后才开始思考诗的意义。我不晓得是否引用过莎士比亚的这首十四行诗:
人间明月蚀未全 卜者预言凶戾自嘲其所言 祸已为福危为安 盛世为报橄榄枝万世展延。
我们来看一看这首诗的注脚,这两首诗的头两行——“人间明月蚀未全,/卜者预言凶戾自嘲其所言”;——这两行诗被认为所指涉的是伊丽莎白女王——即终生维持处女之身的女王,宫廷诗人常把深得民心的女王比喻为月亮女神黛安娜,同样是圣洁的处女(处女与圣洁,真是有意思的联想)。我认为当莎士比亚写下这几行诗的时候,他脑子里想到了两个月亮,想到了“月亮,处女女王”这个比喻;我也认为他不得不想到天上的明月。我要说的重点是,我们其实不用这么拘泥在这些注释上——不用局限于任何一个注释。我们先要感受这首诗,然后才去决定要采用的是这一个注释,还是另外一个,或是照单全收。“人间明月蚀未全,/卜者预言凶戾自嘲其所言”这首诗对我而言,至少有一种独特的美感,这种美远远超乎种种人们诠释的观点。
当然,这些诗篇都是既美丽而又无意义的。不过至少还是有一个意义——不是对推理思考而言,而是对想象而言。就让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好了:“越过明月的两朵红玫瑰。”可能有人会说这里说的是文字所呈现出来的意象;不过对我而言,至少这一句话没有明确的意象。这些文字里头有种喜悦,当然在文字中轻快活跃的节奏里,在文字的音乐里都有。让我们再另外举一个威廉·莫里斯写的诗为例:“‘那么’,美丽的花精灵约蓝(Yoland)说道,”(美丽的约蓝是个巫婆)“‘这就是七塔的旋律了。’”我们把这句话从上下文抽离出来,不过我觉得这首诗仍然成立。
即使我喜爱英文,不过有的时候当我们会想英文诗的时候,仍会想起西班牙文。我要在此引述几行诗。这首诗很美,不过却美得没有意义;这首诗本来就不打算表达些什么,它取自一位常被遗忘的玻利维亚诗人里卡多·海梅斯·弗莱雷(Ricardo Jaimes Freire)——他是达里奥(Darío)以及卢贡内斯的友人。这几行诗是这么说的:
云游四海的想象之鸽 点燃了最后的爱恋 光线,乐声,与花朵之灵, 云游四海的想象之鸽。
这几行诗什么都不是,它们没有任何意义;不过它们仍然成立。它们代表美的事物。它们的韵味——至少对我而言是如此——还真是回味无穷(不知你有没有感受得到哈哈)。
既然我已经引述过梅瑞狄斯的话,现在我还要引述他的另一个例子:蕴含了一些意义的一首诗;我们坚信,这首诗跟诗人本身的经验绝对有关联。不过,如果我们默默真的深入调查,或者诗人亲口告诉我们他是如何想到并写下这首诗的,那还真的会满头雾水呢。这几行诗是这么说的:
爱情剥夺了我们身上不朽的精神, 不过这个小东西还慈悲地带给我们, 待我从拂晓晨波看透 天鹅羽翼下覆盖着幼儿,一同优游。
在第一行里头,我们发现了让我们觉得奇怪的思考:“爱情剥夺了我们身上不朽的精神”——而不是我们很可能想到的,“爱情让我们不朽”。不是的——“爱情剥夺了我们身上不朽的精神,/不过这个小东西还慈悲地带给我们。”我们会想到诗人所讲的正是他本人以及他所挚爱的人。“待我从拂晓晨波看透/天鹅羽翼下覆盖着幼儿,一同优游。”我们在这行诗中感受到三重(threefold)的节奏感——我们毋需任何天鹅的奇闻轶事,也不用解说天鹅是如何游入河流然后又流入迈瑞迪的诗中,然后又是如何成为我永远的记忆,我们都知道,至少我很清楚,我已经听到让我永难忘怀的名句了。而且我也可以说这就是汉斯立克所说的音乐:我能够回想起这首诗,也能够了解这首诗(这不光只是依靠逻辑推理而已——这还需要依赖更深入的想象力呢);不过我就是没办法把这首诗翻译出来。而且我也不认为这首诗还需要什么翻译。
我刚刚使用过“三重”这个字眼,我又想到了一个希腊亚历山大城诗人引用过的比喻。他写过这句话,“三重夜晚的七弦琴”(the lyre of threefold night)。这行诗的美震撼了我。我接着查注释,发现原来七弦琴指的是海格立斯(Hercules),而海格立斯正是由朱庇特(Jupiter)在一个有三个夜晚这么长的夜里诞生的,因此天神享受到的愉悦也就特别的深刻。这样的解释有点牛头不对马嘴;事实上,这样的诠释对于诗的本身还是一种伤害呢。这些解释提供了一则小小的奇闻轶事,不过也让这则了不起的谜团略为失色。“三重夜晚的七弦琴”这就够了——就让这首诗维持谜样的面貌。我们没有必要把谜解开。谜底就在诗里头了。
我一开始就说过,早在人类创造文字之前,文字就已经相当活跃了。我还讲过,“雷电”这个字眼不但有雷鸣的意思,更有天神的意涵。我也谈过“夜晚”,想到《为芬尼根守夜》的最后一句话——我想这对大家而言也是很好的——乔伊斯(Joyce)是这么说的:“如河流般,如流水般流向这里也流向那里。夜晚啊!”这是个极端的精心雕琢之作。我们感觉到像这样的诗行,要几个世纪以后才有人写得出来。我们感觉到这一句话本身就是一种创新,是一首诗——一张复杂的网络,就像斯蒂文森曾描述过那样。我也很怀疑,以前或许有段时间,“夜晚”这个字也曾经令人印象深刻,令人觉得突兀、恐怖,就像这句美丽而蜿蜒的句子:“如河流般,如流水般流向这里也流向那里,夜晚啊!”
我们看到诗里都是很平凡的字眼,得到的意义也很平凡,至少我们的感受是很平淡的——这是更重要的,但这首诗的文字却不像乔伊斯的例子那样突出。
接下来的例子只需引用别人的话。这句话只有三个字:“耀眼的象牙之门(Glittergates of elfinbone)”。“闪耀之门”(Glittergates)是乔伊斯给我们的献礼。接着我们就看到了“象牙”(elfinbone)这个字,当他写下这句话的时候,他肯定想到了德文里头的象牙,“Elfenbein”。“Elfenbein”是“Elephantenbein”这个字的变形,原来的意思是“大象之骨”(elephant bone)。不过乔伊斯却瞧出了这个字的发展性,而且也把这个字翻译成英文:因此我们就有了“象牙”(elfinbone)这个字眼。
因此,写诗的方法有两种。大家通常把它区分成平淡朴实与精心雕琢的风格,我认为这种区分方式是错误的。因为重要且有意义的是一首诗的死活,而不是风格的朴实与雕琢。这完全取决于诗人。比如说,我们可能会读到很令人震撼的诗,不过这种诗的文字却可能很朴素(我想起了弗罗斯特、狄金森、白居易等等)。对我而言,我并不会不欣赏这种诗——事实上,我有时候还觉得跟其他的诗相比,这种诗反而还比较值得欣赏呢!例如斯蒂文森的《安魂曲》(虽然我刚刚才反对他,不过现在却要赞扬他)。
仰望这片广阔缤纷的星空, 挖个坟墓让我躺平, 我在世的时候活得很如意,死的时候也很高兴, 我怀了个心愿躺平。 这就是你在坟上为我写的墓志铭: “躺在这里的人适得始终; 水手的家,就在大海上, 而猎人的家就在山丘上。”
这首诗的文字很平淡,平淡且鲜明。不过,诗人一定是经过相当的努力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我在世的时候活得很如意,死的时候也很高兴。”(这种境界恐怕相当难得)我不认为这样的句子随便就能想得出来,只有在极难得的机会里,灵感才会慷慨地降临。
有人把文字当成一连串代数符号的组合(打字机前的猴子),我认为这种想法是来自字典的误导。这并不是我对字典忘恩负义——约翰逊博士(Dr.Johnson)的字典、斯基特博士的字源字典,还有简易本的牛津大字典,都是我平日喜好的读物。我觉得字典里头一长串的单字以及解释定义,会让我们觉得解释会消耗掉文字的意义,觉得任何一个生字、词汇都可以找到相互替换的字。不过我却认为——每一个字都应该单独存在,也都要有它独特的意思——每个诗人都应该这么认为(使用汉字的我们应该感触更深,更为认同)。当作家使用罕见词汇时,我们更容易产生这样的感觉。比如,我们觉得“戮力”(sedulous)这个字相当少用,却很有趣的词汇。不过当斯蒂文森写给哈兹里特(Hazlitt)的时候——在此我要再度向他致敬——他提到,“他像人猿一般地戮力工作”(played the sedulous ape),这个词汇顿时又活灵活现。所以我想,文字的起源是魔术,而且文字也经由诗歌产生了魔力,这种说法真的是一点也不假(这种说法当然不是我独创的——我肯定别的作家也提过这样的说法)。
信念
现在我们还要讨论另一个问题,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信服力。当我们阅读一位作家的时候,我们必须要先相信他(有点像玩游戏时要先投入,不管玩什么)。要不然,就应该做到像柯尔律治所说的“主动而不确定的怀疑”(willing suspension of disbelief)。当我说到精雕细琢的诗歌,谈到文字的浮现,我当然要记得这首诗:
编织三个可以围绕住他的圈圈, 然后抱持戒慎恐惧的心情阖上眼, 因为他食用的是蜂滋润露, 饮用的是来自天堂的琼浆玉乳。
让我们来谈谈这种在诗歌以及散文中都需要的信念——这是我们这堂演讲最好的主题了。比如说,在小说中我们对小说的信念就是相信故事的主角(为什么我们在谈论诗歌的时候,不能谈论小说呢?)如果我们相信故事主角,那么所有的事情都好说了。我不太肯定——我希望我这种说法不会是异端邪说——不过我对于堂吉诃德的历险就不是这么肯定了。我觉得有些情节被夸大了。我很肯定,当骑士在跟乡下绅士讲话时,这些长篇大论都不是他编出来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我相信堂吉诃德他本人。这就是为什么阿索林所写的《堂吉诃德冒险路线图》(La ruta de Don Quijote),甚至是乌纳穆诺的《堂吉诃德与桑丘的人生》(Vida de Don Quijote Sancho)会让我震惊的原因了,这种书都很无关痛痒,原因就在于他们看待这些冒险的态度都太过严肃了(我怎么想起了游戏设定书……)。我真的很相信堂吉诃德这位骑士。即使有人告诉我这些事情从来都没有发生过,我依然还是会相信堂吉诃德,就如同我信任朋友的人格一样(还有另外一位我们都选择相信的人物,福尔摩斯;我突然想起了林克,我也相信他)。
我有幸拥有许多位值得尊敬的朋友,而我的这些朋友也有很多的奇闻轶事。有些关于他们的奇闻轶事——我很抱歉这么说,不过我也颇为骄傲——其实都是我掰出来的。不过这些轶事都不假;基本上,这些奇闻轶事都是真的。迪昆西说过,所有奇闻轶事都是伪造的。我却认为,如果他能够更深入研究这些传完的话,他就会改口了“这些奇闻轶事并非史实,不过基本上都是真的”。如果故事讲的是男人,而这个故事又几乎是他个人的写照,那么这个故事就是他的象征了(哈,不知这句话适不适用于博尔赫斯呢)。当我想起我那几位挚友的时候,像堂吉诃德、匹克威克先生、福尔摩斯先生、华生医生、哈克贝里·芬、培尔·金特等人(我也不确定我还有没有其他的好朋友),我觉得撰写这些故事的人或许都在吹牛皮,不过他们写的这些冒险故事,就像镜子一般反映出这些人的外表和个性。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相信福尔摩斯的话,那么看到他穿着一身棋盘格花纹服装的时候,可能还会面带嘲讽地瞧着他;我们根本不需要怕他。所以这也是我说的,重要的是相信故事里的角色。
在诗歌中,这也许会有点不一样——因为诗人是用比喻来写作的。我们不需要相信这些隐喻。真正重要的是,我们应该要把这些隐喻联络到作家的情绪上。我应该这么说,这样子就足够了。例如说,当卢贡内斯描写夕阳的时候“一只色彩鲜艳的绿色孔雀,不加修饰地以金黄色的面貌示人”,我们不需要担心夕阳跟绿色孔雀有哪些地方想象——有哪些地方不像。重要的是,我们要感觉到他被夕阳震撼住了,而且他也需要使用这个比喻来向我们传达他的感受。这就是我所说的对诗歌的信任感。
这一点跟文字的平淡或是花哨没有什么关联。比方说,当弥尔顿这么写的时候(很抱歉我还要提醒你,这是《复乐园》的最后一句话),“他并没有找出/重返母亲故乡的路”(hee unobserved / Home to his Mothers house private returnd)。这段话的文字再平淡不过了,不过也都是死板的文字。当他写道,“当我想起我的生命是如何地蹉跎掉/我的岁月还是剩下一半,我的生命都耗在黑暗当中。”这段话的文字就比较精雕细琢一点,不过却活灵活现。照这样说来,我以为像是贡戈拉、约翰·邓恩(John Donne)、威廉·勃特勒·叶芝、詹姆斯·乔伊斯等作家也都获得了平反。他们的文章段落、他们的文字尽管可能很难懂;我们可能会觉得这些文章很奇怪。不过却能感受到文章背后的感情,这些感情都是真实的。而光是这一点就是以让我们崇拜这些作家了(记得不少人批评博尔赫斯的作品没有感情,不知大家同不同意,反正我是不同意的)。
我已经说过几位诗人了。不过很抱歉,最后我要谈论的是一位小诗人——这位诗人的作品我也没读过,不过这位诗人的作品我一定写过。我要谈论的就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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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支烟,做翻自己
感受一下民间文学的魅力吧!(源自黄子华《人生三大矛盾》的弹幕,配合粤语风味更佳)
1.揾食啫,犯法啊,我想嘎?
2. 食支双喜,做翻自己 食支利群,目中无人 食支玉溪,爽过丢西 食支黄鹤楼,唔洗甘忧愁 食支五叶神,上课好精神 食支中南海,今晚过大海 食支爆珠,唔使读书 可乐加烟,甘晚发癫 1906,清热解毒 食支玉溪,唔使傻嗨嗨 食支五叶神,爽到头晕晕 食支黑万,唔使食饭 食支玉溪,今晚叼西 食支红万,人生某难 食支五叶神,叼嘿唔脚震 食支大黄山,工都唔使翻 整支万宝路,唔使搏大雾 食支贵烟,做翻神仙 食支黄鹤楼,更上一层楼 食支喜贵,万事唔畏 槟榔加烟,好快升仙 食支红双喜,正过食野味 槟榔加烟,法力无边 食支五叶神,爽过子华神 食支大前门,罢就我食多两支 饭后一支烟,快乐似神仙——个人总结
同样很美的一首诗
偶然间,发现了一首同样很美的一首诗,美得没有意义;这首诗本来就不打算表达些什么(想想莫奈的日落吧)。
告别 西班牙 梅洛 肖桐 译 你的身体还没有甜美地 飘流在幸福的海洋里 你就想让你优美的光休憩, 把它与我热情的光糅合在一起。 幽谷与暮霭。更有那爱情…… 泉水在美妙的寂静中缓缓地流; 一个伤心的长吻悄悄地发光, 在黑暗里,在阴沉沉的时候。 啊,幸福,看来会地久天长; 对我心灵来说,一个新时代 骤然出现在这岸上。 我预感到这一切:遥远的光, 告别的泪,寒冷的夜…… 清晨醒来时没有生气的脸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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